信息编号: | 2560997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辽宁 | |||||||||||||||||||||||||||||||
工程名称: |
辽宁沈阳南堤路绿地修复工程(网上资格确认)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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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堤路绿地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南堤路绿地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沈浑发改审字【2016】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区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堤路绿地修复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浑南区南堤路绿地(文汇街-金地长青湾) 。
2.2工程规模:
绿化专业: 项目主要对南堤路绿地进行修复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小品设施、土方工程等。其中,拆除原有地面铺装233平方米;新建地面铺装1046平方米,铺设边石808米;新建小品设施工程包括安装座椅29米、新建景墙57米、建树池1座,设置廊架2个、健身器材12套、垃圾桶11个、温馨提示牌6个;绿化工程包括栽植乔木1040株、灌木138株、地被植物2671平方米、草坪7829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为 268.29 万元。
2.4招标范围:南堤路绿地修复工程 。
2.5工期要求: 2016 年 3 月 30 日开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92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园林招投标IC卡]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代理公司进行报名确认:(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有需要提供);(4)项目经理资格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2 日至 2016 年 3 月 7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万元;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3 月 2 日至 2016 年 3 月 7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沈阳市浑南新区银卡东路8号)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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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3/2至 2016/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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