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开发区2016年度春季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高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开发区2016年度春季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开发区 2.3 建筑规模: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计划工期:日历天数 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 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 月 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三 个标段。 第一标段:东七路(北十四路-北十五路)两侧防护林绿化工程 第二标段:经七路(纬一路-纬八路)西侧防护林绿化工程 第三标段:经七路(纬一路-纬八路)东侧防护林绿化工程 2.7.1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渠系修建、建树畦、苗木种植、绿地平整、管护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 必须是从事园林绿化相关工作的单位或从事苗圃经营并有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方可参加投标。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3月 2 日至 2016 年3月 9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园林绿化相关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每标段需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每标段均需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四份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6 年 月 日至 2016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持介绍信或委托书来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石河子政府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石河子开发区政务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河子高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开发区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赵建喜 电 话:1303133557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33#小区64幢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陈 静 马荣杰 电 话:13899530796,13779203183 传 真: 0993-668786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6年 3月 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