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9211603010201项目名称响水县烈士陵园管理所景观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3209211603010201-BD-001;标段名称响水县烈士陵园管理所景观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3月3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3月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盐城市响水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烈士陵园管理所景观改造工程已由响发改投[2010]45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民政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烈士陵园管理所景观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响水县沿海高速延线南侧、通榆河东侧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其中绿化要求乔木灌木类苗木成活率100%,其他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8%) 质量目标:无 4.计划工期: 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3月30日。 5.工程规模:主要包括沥青道路及停车位、园路、景观、土方、景观灯、给水、绿化等,投资额约208.5万元 6.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3209211603010201-BD-001响水县烈士陵园管理所景观改造工程施工4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并且 [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 4.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业绩要求: 无 4.4 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自废标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或安全员或质量员。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除外。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6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以上人员(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根据项目规模和现行规定自行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数量,见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及最新规定]。 4.7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及授权委托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2)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须提供退休证明,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3)未在投标人之外单位受聘或任职,也没有在投标人之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4.8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 工程招标人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 投标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1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6年03月03日至2016年03月09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其他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2、工程付款:分两部分付款。其中(1)绿化部分:全部工程结束,自发包人发出竣工认定书后付合同价的45%;至发出竣工认定书一年时,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对不合格部分通知承包人予以补植、维修,补植、维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至发出竣工认定书二年时,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对不合格部分通知承包人予以补植、维修,补植、维修后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0%;至发包人发出竣工认定书三年时经审计后结清全部工程款。(2)绿化以外部分: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时付至结算价(审计价)的80%,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时结清。 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向发包人交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结清(不计利息)。 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叁年。 六、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响水县招投标信息网(www.xsztb.net)上发布。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响水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城双园路南侧地 址:响水县城黄海北路东侧11#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杜亚飞联 系 人:宋雅君 电 话:0515-87061601电 话:0515-87061889 传 真: 传 真:0515-8688122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hrgcz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