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211603020201项目名称长阳路(南苑路~农科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3208211603020201-BD-001;标段名称长阳路(南苑路至创业路)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3月3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3月24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长阳路(南苑路至创业路)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江苏宁淮现代服务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长阳路(南苑路至创业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经浦发改复﹝2013﹞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进入招标阶段。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请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长阳路(南苑路至创业路)道路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北起南苑路,南至创业路; (3)工程规模:道路全长1064米,路幅宽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本工程造价约1650万元 ; (4)招标范围及内容:长阳路(南苑路至创业路)道路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5)工期要求: 180个日历天; (6)工程质量: 合格 ;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合格制)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除承诺书、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外,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所涉材料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同时录入到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录入诚信库的上述材料的链接和原件扫描件;承诺书、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备注: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4)投标项目建造师的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现场组织施工,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建造师提供承诺书,项目建造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建造师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8)企业须具备《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提供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原件) (9)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为16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其中必须包含造价为100万元及以上的路灯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三项原件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未加盖备案章的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关于投标人承担工程是否包含路灯工程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描述为准,中标通知书未描述的以合同为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均未描述的,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10)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201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由劳动部门出具其有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1)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2015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由劳动部门出具其有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组成联合体投标即可)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要求) 6、报名、交费及其它注意事项: (1)本工程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24日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四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9、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招投标网。 10、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6年 3 月3日至2016年3月 24 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清浦区北京南路199号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133052383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顾星,蒋文平 电话:0517-83708896(809),15061691850 传真:0517-83708896(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