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金湖杨景区2016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6/3/3 发 布 站:喀什地区 联 系 人:张红斌 陈菊萍 联系电话:0998-2306749 13579081186 18034852976 工程地址:泽普县金湖杨景区 建设单位:泽普县旅游局 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200 类 型:施工 监理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6/3/3 报名截止日期:2016-03-08 19: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工程监理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丙级及丙级以上 施工总承包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资质说明: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或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丙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普县金湖杨景区2016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泽政复【2016】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泽普县旅游局,资金来源为县上海援建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泽普县金湖杨景区2016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泽普县金湖杨景区 2.3 建设规模:新建水磨房及咖啡屋,景区流动厕所、宾馆后面绿化补种等 2.4投资金额:200万元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 2.6 本次招标为二个标段,其中,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及全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建造师证,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监理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经自治区建设部门资信审核备案并取得自治区建设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证书。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派总监证,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手续。(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3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到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分公司报名。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同时,到泽普县招投标中心报名备案,接受监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按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分公司的通知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旅游局 联 系 人:赵子云 联系电话:15099016861 代理机构: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分公司 地 址:喀什市托克扎克路103号(福源汇居小区一号楼三单元302室) 联 系 人:张红斌 陈菊萍 电 话:0998-2306749 13579081186 18034852976 监督单位: 泽普县纪检委电话:(0998)8247770 泽普县招投标中心电话:(0998)82437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