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ZC-16026#新237省道小修保养绿化养护工程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JDZC-16026#截止时间:2016年3月9日
公司:
扬州市江都区公路管理站要采购如下货物或服务,请按下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报价资料请于2016年3月9日14:30前密封盖章送至江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楼开标厅(地址:江都区园林路1号1楼开标厅),逾期将不予接收。
投标人名称(公章)单位:元
标包号 |
采购项目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主要配置/技术参数 |
1 |
新237省道小修保养绿化养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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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 |
详见附件清单 |
报价 |
人民币(大写): |
项目经理: |
项目采购要求: |
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 |
2、本次采购内容为:新237省道(桩号:K142+252(高邮)- K168+630(跨328国道大桥)段)小修保养绿化养护。
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工程工期9个月, 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12月10日。工程最高限价21129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苗木保存率达98%。 |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携带: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的无行贿受贿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或网络查询件);6、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请提供标书正本1份/副本1份(内含:1、报价单;2、清单报价表(改变工程量清单作为无效标处理,含材料用量表等相关辅助资料);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资质证书复印件;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7、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8、授权代表及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9、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供有效原件做无效标书处理。 |
5、付款方式:按月计量,养护期满支付至95%。(扣结算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审计后无息返还)。 |
6、定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即投标人报价最低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的为中标单位)。 |
7、评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8、项目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358528748
卞先生联系电话:0514-86510361 |
备注 |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报价包含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投标时不得改变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项目特征等内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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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联系人: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