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湖东南片区景观提升工程(一期)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 目 编 号:44030620160082 项 目 名 称:立新湖东南片区景观提升工程(一期)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6008201 招标工程名称: 立新湖东南片区景观提升工程(一期)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 办 人:邓志钊、朱少平 办公电话:25725288-876 移动电话:13522835490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庄工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7702.3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6802.236561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市政综合工程包含道路、景观、建筑、土方、给排水、电气、绿化等工程及配套公用设施建设。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5月1日 至 2016年12月26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3月4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6年3月23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3月14日18: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18: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注册建造师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投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7、招标人应当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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