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柯桥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维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2016年柯桥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维养工程已由绍兴市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绍柯发改投[ 2016 ]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柯桥区公用市政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柯桥区公用市政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绍兴市柯桥城区。规模:Ⅰ标金柯桥大道以东包括金柯桥大道的沥青路面、砼路面修复、桥坡沥青修复、人行道花岗岩大修、人行道小方块大修、侧平石修复、油漆、窨井清理及管道疏通等设施日常维修。Ⅱ标:金柯桥大道以西至湖安路的沥青路面、砼路面修复、桥坡沥青修复、人行道花岗岩大修、人行道小方块大修、侧平石修复、油漆、窨井清理及管道疏通等设施日常维修。工程造价:Ⅰ标约559万元;Ⅱ标约553万元。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保修期限):一年,365日历天;招标范围:分2个标段施工,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工程造价、质量要求、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推荐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且无在建工程。 招标人将对已在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中抽签产生入围单位。 招标人将对已在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中抽签产生入围单位。 允许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入围2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 特别强调:因维养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在中标后须在市区或柯桥区域范围内落实沥青拌合基地,自有、租赁或合作均可,同时须在柯桥城区内落实300平方米的市政维养设施基地。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6年 3 月 9 日16:00时截止(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4.2完成网上报名并入围取得投标资格后,凭电话或短信通知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2.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柯桥区公用市政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景成工程成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建设局11楼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翡翠公寓2幢208室 邮 编: 312030 邮 编: 312030 联 系 人:俞雅红 联 系 人: 朱亦英 电 话:0575-84883376 电 话: 13357572511 传 真: 0575-84881453 传 真: 0575-8805455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14112439@ qq.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农行柯西支行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大龙支行 账 号:19510801040001806 账 号: 0904000488622400039
2016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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