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6260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长沙洞口宗祠建筑群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经洞口宗祠建筑群修缮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管部门研究决定,恢复启动洞口宗祠建筑群修缮工程施工招标活动,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报名细节如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洞口宗祠建筑群修缮工程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15】2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洞口县文物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洞口宗祠建筑群修缮工程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石江镇双江村、竹市镇曲塘村、醪田镇湛田村、醪田镇凫塘村。 2.3 规模:总投资为2939.92万元 2.4 工期要求:11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建设部《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对洞口县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洞口宗祠建筑群(黄氏宗祠、廖氏宗祠、钟元帅庙、曲塘杨氏宗祠)修缮工程项目进行文物保护修缮。2.8 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黄氏宗祠与廖氏宗祠修缮工程,投资1219.79万元; 二标段:曲塘杨氏宗祠修缮工程,投资994.29万元; 三标段:钟元帅庙修缮工程,投资725.8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明。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明;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或施工工长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共5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明,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文物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段24万元(人民币);二标段19万元(人民币);三标段14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2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洞口县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银行:洞口农商银行 银行账号:8505 1680 0060 8113 4012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 03 月07日~2016年03月11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不休息)在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洞口县南方大酒店81115房)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每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到场,并持以下资料进行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单位社保登记证;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明;⑦外省企业《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⑧招标人开具的现场勘察证明;⑨信誉保证金银行回单。以上资料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行政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若关键信息有涂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则不予受理。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须另计。 6.3投标人应自行在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03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办公楼(原省物价局办公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洞口县建设信息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洞口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7234568。 10.1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之前须向招标人咨询项目情况,并勘察工程现场且取得招标人开具的勘察证明。 10.2 信誉保证金10.2.1 本项目各标段信誉保证金为:标段信誉保证金金额(元) |
报名期限: | 2016/3/7至 2016/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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