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翠屏山观景台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旬邑县翠屏山观景台景观绿化工程已由旬邑县发改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旬邑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旬耀公路清塬坡道,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59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两个施工标段。一标段:本项目内生态停车场及休闲观景区内绿化工程。 二标段:观景台工程、室外工程、景观工程、景区内塑像等其他相关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年检合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为准),且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须持有园林绿化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且无在建工程。 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年检合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为准),且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2报名时需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业绩(近三年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份)、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6年3月 7 日—2016年3月 11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 4.2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EE康城东区5号楼206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8 日0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商务广场B座5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旬邑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工 联系人:罗 工 电 话:029-34422280 电 话:029-86675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