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63683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徐州关于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丰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经十路~东升路)市政工程的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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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xml:namespace> 1、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丰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经十路~东升路)市政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丰县经济开发区;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为100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60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xml:namespace> 5.5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受贿查询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截图打印)。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账户并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3200 1717 1360 5251 9055 开户名: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7.3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⑵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⑶电汇回单复印件; 7.4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图纸)及光盘售价:500元/份,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付款方式 ⑴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三个月,支付审计价款的40%(若未出具审计结果,暂按合同暂定价款的40%支付,带审计结果出具后,多退少补); ⑵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如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审计价款的70%; 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如无质量问题,付清审计价款。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丰县中阳大道东段电动车研发中心五楼(公章)联系人:许鹏 联系电话:1825172898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丰县工农路3016号(丰县物价局门面楼二楼)联系人:郑淑闻 联系电话:051689249200 | |
报名期限: | 2016/3/10至 2016/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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