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63852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海南 | ||||||||||||||||||||||||||||||||||||||||||
工程名称: |
海南新城吾悦广场周边规划路——北东侧12米市政路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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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公告内容 | |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xml:namespace>
新城吾悦广场周边规划路——北东侧12米市政路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吾悦广场周边规划路——北东侧12米市政路项目已由海口市政府以海口市双创工作指挥部会议纪要【2015】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龙华区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新城吾悦广场北东侧。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道路西起山高南路(30m),终点至吾悦广场南侧(25m)规划路(美舍河北侧),路线整体呈倒C型,道路全长964.036m,红线宽12m,道路断面为2.5m(人行道)+3.5m(车行道)+3.5m(车行道)+2.5m(人行道)=12m,设计车速为30km/h,按城市支路标准修建。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含绿化)、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招标控制价:18206711.81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4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三年内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 (金额不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 年 3月 10 日起从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 8 时 30 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附三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日报》、《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16 年 3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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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3/10至 2016/3/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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