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64194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室外配套及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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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一、工程信息 招标人: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沈、小吕联系电话:0572-2606722 招标工程名称: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室外配套及绿化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G(H)2016-004W 招标内容:包含道路、排水、给水、铺装、水电安装、种植土回填、绿化苗木的种植和养护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程建设地点:东部新区八里店分区23号地块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规模:景观工程设计总面积约5828㎡,其中绿地面积约3014㎡,其余铺装等面积约2814㎡;道路工程设计面积约2947.72㎡。 投资估价:约585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吴发改经贸投服务【2011】1号、吴发改经贸投【2011】22号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3月10日 开标时间:2016年3月31日14时 开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湖州市市外企业的须提供《湖州市区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须经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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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3/10至 2016/3/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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