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3111603020201项目名称腾飞中路道路工程 标段编号3203111603020201-BD-001;标段名称泉山经济开发区腾飞中路道路工程 一期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3月9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3月14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泉山经济开发区腾飞中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徐泉开管【2016 】 21 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资金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2、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泉山经济开发区腾飞路 ; 3.2、工程规模:工程合同估算价约2700万元; 3.3、招标范围:道路、路灯、绿化、给水、污水处理、雨水排放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4月 3.5、要求工期: 180 日历天; 3.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4.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5投标申请人自2011年3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5年内承建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2500万的市政道路工程,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5.6投标申请人自2014年 3 月1日以来获得“市政工程“省优”或以上奖项(“国优”奖项有效期:自2013年3月1日以来),所有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准)。 5.7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8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9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10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11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截图上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肆 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登记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年3月 9 日至2016 年 3 月 14 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 3 月 14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 3 月 17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于2016年 3 月 22 日上午9:00在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技术标 20分 b商务标 70分 c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9分 d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11、其他: 11.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定代表人集中面谈制度:根据苏建招【2010】333号文执行 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面谈由招标人组织进行,时间另行通知。面谈地点在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进行面谈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3、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泉山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王雷 电话:0516--85779090 1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王陵路开发大厦2-204 联系人:王艳峰 电话:0516-85801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