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淮财代[2016]13号
1. 淮安空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淮安空港经五路绿化、健身广场绿化工程已经淮管(发改)审发[2015]46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 建设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空港产业园区; 2. 工程规模:景观绿化面积约 0.5 万平方米; 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4. 质量要求:合格; 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付款方式:按“四三三”方式无息支付工程款,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二、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和绿化养护管理,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4、投标企业承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许他人挂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承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7、拟派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或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B证、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均在有效期内) 8、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或证明材料): (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9、市场准入:企业须具备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区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 (到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并同时具有“淮安市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在有效期内的)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1、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检察网查询,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打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录入(不再需要携带原件到现场核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注册证书及注册建造师的《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未录入或未及时更新导致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均不予认可。其他资格审查材料(承诺书、授权委托人材料等)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网上资格审查中,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不予承认。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确定办法参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五、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设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而不足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6%、97%、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C值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 备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本工程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根据该工程的特点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给招标人。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确定办法参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七、请投标人于2016年 3 月10日至2016年 3 月 30日,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人民币305元、售后不退);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3 月 31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十、招标人地址:淮安空港产业园金港大道1号,淮安空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7—8307800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区国际商城A3号楼6楼 联系人:甘士琴 联系电话:0517—85983788 十二、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招投标网。 十三、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30日。 招标代理人:(盖章) 招标人:(盖章) 经办人: 招标单位经办人: 招标单位负责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园区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园区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招标办备案: 经办人: 部门分管领导: 行政监察: 2016年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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