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贺州市城东新区公租房建设工程道路、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城东新区公租房建设工程道路、景观工程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投资[2012]5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HZZJZB2016工字10号,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贺州市太白湖片区,太白路与滨达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2689.90平方米,新建道路4522.48平方米,广场铺装1846.14平方米等。 合同估算价:约268.4693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定额工期110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绿化景观、广场铺装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贰、叁级)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74-5137818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8楼地 址: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9号 联系人:贝工 联系人:陆杨 电 话:0774-3358607 电 话:0774-5128789 传 真:0774-3358607 传 真:0774-5138789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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