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13231603110202项目名称泗阳县裴圩镇通湖路(众裴二线至一干河通湖大桥段)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3213231603110202-BD-001;标段名称泗阳县裴圩镇通湖路(众裴二线至一干河通湖大桥段)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3月1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3月1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泗阳县裴圩镇通湖路(众裴二线至一干河通湖大桥段)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序号: SYA20160310091 泗阳县裴圩镇通湖路(众裴二线至一干河通湖大桥段)改造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位于泗阳县裴圩镇通湖路; (二)工程规模:道路长约407.13米、宽17米,预算价约222.80万元; (三)招标范围: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四)工期:90日历天; (五)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凭审计报告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三、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四、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附件或招标文件。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B证; (三)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7、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根据泗信用办发〔2015〕20号文第八条,信用报告须持原件经泗阳县信用办备案方可有效。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泗阳(http://cxsy.siyang.gov.cn/)网站专栏《信用报告办理指南》。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信用报告如已使用超过3个月,备案时需提供由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状况确认函或跟踪报告。(3)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4)泗阳县信用办备案联系电话:0527-85182858。 8、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开标时间 (一)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1日8时30分至2016年3月17日17时0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逾时不再办理; (二)由于我县“一键朝阳”系统诚信库已升级,现在统一使用宿迁市投标企业诚信库,投标报名单位未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或者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激活入库的,请到宿迁市洪泽路156号(市便民方舟)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联系人:唐杉杉。激活入库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6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袁丁(企业入库); (三)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下载或不按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四)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不得放弃投标,如放弃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月至一年内企业不得进入泗阳招投标市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凡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谋取中标、不按规定办理项目经理压证手续等不良行为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理,还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到场要求 1、开标时间:2016年3月31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3、到场要求: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项目负责人在开标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 七、注意事项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网管科:0527-85278006,工程科:0527-85278005,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值班电话(非工作时间):15950601365 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否则取消投标资格,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全额投标保证金。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泗阳县裴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名豪国际908室 联 系 人:任青 联系电话:18114391570 招标人代表:戴亮 联系电话:13815728008 编制单位: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 合理低价法细则: 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评审(97分)、信誉得分(3分) (1)投标报价评审(97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6%、97%、9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7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信誉得分(3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得分进行评审: 投标人信誉得分=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得分×3/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