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河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0314-KF016Q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林河改造工程施工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烟台开发区(北京路至黄河路段),施工面积约130000平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包括河道清淤、河道整形以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及相应国家有关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计划投资额约5670万元。该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须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投标报名 2016 年3月14日至 2016 年3月18日,每日上午8:30分至 11:30分,下午 13:30 分至 17: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加盖公章的资格要求内有关证件材料一套到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163号市政大厦501室)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 年3月14日至 2016 年3月18日,每日上午8:30分至 11:30分,下午 13:30 分至 17: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163号市政大厦5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4日9:00 时,地点为烟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烟台工程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烟台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烟台开发区黄河路158号地 址: 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163号市政大厦501室 邮 编: 264006邮 编: 264006 联 系 人: 孟凡浩联 系 人: 赵洪志 电 话: 0535-6396376电 话: 0535-3979881 传 真: 0535-6396376传 真: 0535-3979881 电子邮件: 6396376@163.com电子邮件: lj3979881@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6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