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14 项目名称:花园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马甸地区环境提升工程 招标编号:HCZB-2016-ZB1043-4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西里20号 招标人联系人:赵成友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62374675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861 传真:63509799-808 公告日期:2016年3月14日 招标要求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金额:7255529.40元人民币。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详见下表。 (各标段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标段号标段名称预算金额(万元)备注 第一标段月季园小区环境整治382.47341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马甸南路环境整治132.501421 第三标段马甸路环境整治60.146831 第四标段知识产权出版社、清真寺周边、质检总局周边、民族小学周边环境整治及架空线路绑扎60.590801 第五标段玉兰园环境整治89.840471 注: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但本次招标每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如该投标人在多个包的综合排序中均为第一,则按照分包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包,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包号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用途:公共环境提升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七)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本人携带: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经理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项目经理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5日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10日内其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清晰完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300元/标段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5日下午13: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4月5日下午13: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博 联系方式:010-63509799-861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日期:2016-03-14 项目名称:花园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马甸地区环境提升工程 招标编号:HCZB-2016-ZB1043-4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西里20号 招标人联系人:赵成友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62374675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861 传真:63509799-808 公告日期:2016年3月14日 招标要求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金额:7255529.40元人民币。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详见下表。 (各标段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标段号标段名称预算金额(万元)备注 第一标段月季园小区环境整治382.47341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马甸南路环境整治132.501421 第三标段马甸路环境整治60.146831 第四标段知识产权出版社、清真寺周边、质检总局周边、民族小学周边环境整治及架空线路绑扎60.590801 第五标段玉兰园环境整治89.840471 注: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但本次招标每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如该投标人在多个包的综合排序中均为第一,则按照分包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包,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包号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用途:公共环境提升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七)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本人携带: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经理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项目经理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5日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10日内其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清晰完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300元/标段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5日下午13: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4月5日下午13: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博 联系方式:010-63509799-861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