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石塘镇中心卫生院委托,拟对园林绿化及地面硬化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园林绿化及地面硬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X2-SYHLS-20 三、采购项目内容:园林绿化及地面硬化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元) 五、报价人资格:1.报价人必须是国内注册(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2.报价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六、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3月1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3月16日止(工作日),每日8:30-20:00时,14:30-17:30时; 2.发售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县分公司(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水利局小区4号); 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报名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上岗证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2015年度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复印件、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报名资料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余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 报价人应至开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止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县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县支行 账 号:2115580009300031188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6年3月17日10时30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县分公司(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水利局小区4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九、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石塘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广西灵山县石塘镇 联系人及电话:吴耀常 1527873014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水利局小区4号 项目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77-6899622 3.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7-6428581 十、公告查询媒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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