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泉佳苑道路绿化及胜兴路与景苑路路口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垦建招字[2016]013号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垦利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托,就利泉佳苑道路绿化及胜兴路与景苑路路口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垦利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利泉佳苑道路绿化及胜兴路与景苑路路口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利泉佳苑道路及胜兴路与景苑路路口 工程规模:利泉佳苑道路绿化工程:利泉村周边道路包括兴隆路-实验二中东院墙、利河路-利泉小区院墙两段、兴隆路-实验二中东院墙长约300m,路南侧宽6m进行绿化;胜兴路与景苑路交叉口改造工程:对路口进行渠化改造,拓宽道路,设置右转车道,路口安装高杆射灯。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清单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标段划分:施工计划投资560万元,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利泉佳苑道路绿化工程,计划投资320万元; 第二标段:胜兴路与景苑路交叉口改造工程,计划投资240万元;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监理一个标段,计划投资3.54万元。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专业叁级(含)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东营市外企业须具有2015年度(有效)或2016年度东营市园林绿化企业登记表。 2、参与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东营市外企业须具有东营市2015年度(有效)或2016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5日-3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应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联 系 人:禹女士 电 话:0546-8055118 15263866586 监 督 单 位: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546-2521953 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5日8时30分 - 2016年3月21日17时0分
发布人:东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9时03分4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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