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211603070101 项目名称清浦区勤政南路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3208211603070101-BD-001;标段名称清浦区勤政南路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3月15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4月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清浦区勤政南路绿化工程 一、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清浦区勤政南路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已落实。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浦区勤政南路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清浦区境内; (3)工程规模:道路长约1950米绿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工期要求:约45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均可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工程中标价的5% 、履约保证金为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可以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也可以重新招标;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未能在前述规定时间内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同样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其他中标候选人递补方法依此类推。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公告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于公告期满10日后退还(无息)。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在工程交付后,发包人一次性退还承包人缴纳的扣除违约金后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资质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资质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8)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和投标等有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到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资审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需提供2015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9)投标企业提供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许他人挂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承诺; (10)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和拟选派项目经理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投标人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自行查询并打印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以上1-11项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本工程的评标程序。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合理低价法。(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八、报名、交费及其它注意事项: (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662456928。 (2)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且到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正本一份)。不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符时作废标处理。 (3)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携带CA锁及投标保证金换取凭证准时参加会议,迟到、未携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或未出示投标保证金换取凭证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予以退回。 (4)投标担保(一律采用电汇或转帐方式) ①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帐方式缴纳到招标办指定的帐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伍 万元 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江苏银行淮安开发区支行 (3)银行账号:10370188000018085 (4)地址:淮安市深圳路16号招标中心院内 开标前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招标中心二楼建设工程窗口;联系电话:0517-80996032 。 九、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1)本工程招标信息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招投标网(http://www.haztb.gov.cn/)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5日8:30时至2016年4月7日17:30时。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8日14:00 (逾期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 三 室 十一、联系地址及电话: 1、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17-83515556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中鑫上城B幢E319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8852342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