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网上下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白沙溪两侧绿化景观(廊桥-白沙大桥段西岸)及西侧污水干管一期工程已由金婺新经【2015】06号、金婺新经【2015】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婺星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投资约为3855万元,其中白沙溪两侧绿化景观工程(廊桥-白沙大桥段西岸)工程约3300万元,白沙溪西侧污水干管工程一期约555万元。本工程为金华白沙溪两侧绿化景观(廊桥-白沙大桥段西岸)及西侧污水干管一期工程,白沙溪景观工程:白沙溪下游重点段,北至宾虹西路,南至廊桥。设计范围全长约1.48公里,设计面积约 12.71公顷。其中绿化面积约 4.21公顷,水域面积约 4.40 公顷;污水干管一期工程:长度1560米,主干管管径D600、D800;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婺城新城区; 2.4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②按《原标准》批准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按《新标准》批准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③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BB级及以上,并已在“信用浙江”网公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联合体成员企业信用等级均达到BB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允许负责白沙溪景观工程的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上述《原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本工程最多拟派两位项目负责人,一位是拟派负责白沙溪景观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无预算价200万元及以上的在建工程),另一位是拟派负责污水干管一期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且无预算价200万元及以上的在建工程),若同时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可为同一人,负责白沙溪景观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工程的总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职称专业人员资格认定原则: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第五条第(七)款的原则进行认定。 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3、3.4、3.5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投标人若有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及统筹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应在开标时提供《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若没有,中标人应提供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须按金华市相关规定办理《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及统筹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承诺书; 3.8.1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前来开标的,按3.8.2操作。 3.8.2投标企业交易员来开标的,需持交易员证,未办理交易员证的企业,详见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婺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在开标一日前到行政服务中心311办公室办理交易员证,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4月7日9时30分前在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有效席位费应在开标前缴纳,具体要求详见注意事项。因财政局调整缴费方式和账号,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一日完成席位费缴纳,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 4.4本次采用4.0升级版电子招投标系统,各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王威联系,联系电话:1837271141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龙桥华龙南街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0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cqggzy.gov.cn/wczyjyzx/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金华市婺星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婺城新城区创新大厦10楼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一幢2楼 联 系 人:章小军 联 系 人:贾健美 电 话:0579-82216378 电 话:0579-82410965 2016年3月14日 注:电子招标开标及评审 1、招标代理公司使用新版招标制作软件编制完成后缀名为“.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该文件内含工程量清单及word版招标文件。 2、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后缀名为“.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版投标制作工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cqggzy.gov.cn/wczyjyzx/免费下载使用)编制后缀名为“.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该文件内含商务标。 3、投标企业将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后缀名“.投标文件”)刻录成光盘,封进技术标后,带到开标现场开标. 4、评标专家将使用新版评标系统对各企业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