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项目已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绿化工程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2、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嫩江路10号。 (2)招标规模:工程造价约20万元。 (3)本工程工期要求: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3月。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养护期为2年,新栽苗木成活率100%,移植苗木存活率90%)。 4、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绿化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树穴换土(含原树穴土及建筑垃圾废弃物的挖、运、土壤改良等)、施肥、花草树木栽植、养护管理二年、苗木移植等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但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清单工程量的权利。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学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值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5年9月—2016年2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含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市外园林绿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盐资质核验表》、《盐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转让与分包。 (6)投标报名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在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已投标报名的,不作中标候选人考虑。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7、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 光盘领取:(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采用专用光盘刻录形式,投标人依据专用光盘内的工程量清单制作计价成果文件并将计价成果文件刻录在同一光盘内(专用光盘自带刻录软件安装包)。(2)专用光盘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凭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三楼306室,联系电话:0515-68086009。(3)领取光盘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伍拾元整(¥:350元),其中专用光盘费用5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ycedz.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9、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6年3月14日上午11:00时。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9:00时。 11、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汇票(异地,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等,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形式的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和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1.2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盐城开发区支行, 帐号:32001735336059090909, 财务咨询联系人:孙陈娟,联系电话:0515-89020822 11.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仍存于原转入账户中。 12、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办公室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1个月,同时所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13、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4、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5、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68821866、68820131。
附件:招标文件(开发区政务中心停车场绿化工程)2016.3.14定稿.rar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孟川 联系人:丁明、杨杨 联系电话:0515-89020856 联系电话:13770083366、15851089096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 嫩江路10号新城办公楼604(雨露花园西门) 西区东座3A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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