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皖LDC2016-012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砀山县李庄镇镇一路、振兴路、环镇路绿化工程 2、招 标 人:砀山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砀山县境内。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内涉及的相关内容。 3、工程规模:砀山县李庄镇镇一路、振兴路、环镇路绿化工程,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工 期: 养护期三年,养护等级三级。 6、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拟派项目项目经理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授权委托人; 4、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明细; 5、潜在投标人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 www.dangshan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4月 12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西侧开标一室。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 4月 12 日 8 时 30分— 9 时 00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1、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2、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 www.dangshanztb.gov.cn/ 3、砀山县人民政府网: www.dangshan.gov.cn/ 4、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砀山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砀山县李庄镇 联系人: 许文献 电 话: 1395573322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潘 伟) 15551111602 办 公 地 址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招待所 八、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招待所
招 标 人:砀山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2016年3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