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就道路硬隔离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道路硬隔离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1.2招标编号:TAHP-2016-041 1.3项目地点:郑州市区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对郑州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范围内的30条道路进行护栏、阻车桩的购置、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和全过程监理。 1.6标段划分: 货物采购标段:一个标段(选取3家入围单位) 监理标段:一个标段(选取2家入围单位) 1.7工期要求: 货物采购标段:根据招标人进度要求9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 1.8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9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0规格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货物采购标段: 2.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1.3供应商必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同时具有不锈钢制品及护栏(或金属制品及不锈钢)的生产制作及安装; 2.1.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自己的独立加工厂,并在郑州设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 2.1.5供应商自2013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2.2监理标段: 2.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投标人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2.2.4企业与项目总监自2013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规模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项目总监(监理标段),开具日期须在公告报名期间)。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3号楼2楼213室报名。 3.2报名需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监理标段)、③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无在建承诺(监理标段)、④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⑤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⑥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⑧2012-2014年度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⑨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固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非自有房产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业主房产证明)(货物采购标段)、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4.2获取地点: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3号楼2楼213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09时0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3841160 地 址:郑州市岗杜北街16号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女士 电 话:0371-60108570 地 址:郑州市政七街4号院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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