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企业具有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财务状况良好;
4.企业自2013年至今承担过至少3项类似工程的项目业绩;
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及以上职称,2013年至今担任过2个及其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经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业绩证明材料),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一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凡有意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6)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与复印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与复印件);(8)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9)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原件与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到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32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0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