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安置房小区二期1-5#、8#楼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一、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安置房小区二期1-5#、8#楼景观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批准建设。宜昌市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委员会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和相关要求: 1、工程概况: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安置房小区二期1-5#、8#楼景观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共和村安置房小区内,景观面积约7000平方米。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资金来源:拆迁补偿资金及自筹资金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园林景观工程(包括苗木栽植、草坪种植、养护、场地铺装、停车位、排水及电气照明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工程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 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 4、投标人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园林绿化专业)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须为 65分及以上(信用评价分值以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 宜昌建设网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 中查询投标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并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于2016年3月17日至3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7时(节假日不休)携带资质证书原件、《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至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账户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6日09时30分。具体要求:将投标文件(书面版及电子版)递交到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大道251号)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大道251号)会议室举行,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6年3月17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招 标 人:宜昌市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号B座1624室 联 系 人:付静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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