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道路硬化及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TADP2016-0104 2.2建设地点:东平街道安山路以东、汇河街以北。 2.3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49463.1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具备《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东平县本地施工企业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县外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及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2具有2014年1月1日以后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同类项目(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该工程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下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一套复印件)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三楼)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山东省外施工企业还应提供本年度的进鲁施工备案文件、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2 施工招标文件6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人民法院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佛山街15号 邮 编:271500 联 系 人:陈科长 电 话:0538-2821643 电子邮件:dpfybgs@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王广耀 电 话:0538-8281000 电子邮件:ssjs0538@163.com 发布人:泰安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8日 17时10分16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