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6891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益阳云雾山路(云树路-迎宾路段)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雾山路(云树路-迎宾路段)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高新区 2.3 规 模:长约4929米、宽6米绿化工程,总投资约359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2.4 工期要求: 共3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本项目约定养护期二年。 2.7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一人。技术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所有人员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企业近三年独立完成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项目施工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单位可参与2个绿化项目的报名,但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重复。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6年 4月 8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 3 月 21 日~2016年 3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 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授权人)的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拟任本项目建造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本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建造师及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提供2016年1月至3月份社保缴费证明或证明文件,并提供网址及查询密码。)、类似业绩。以上报名资料均现场查验原件,同时提供二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 6.3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图纸等其余资料收取成本费,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4 月 8 日09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资产经营总公司地 址:益阳市梓山路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电 话: 0737-67885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益阳市金源大厦B座2903联 系 人:汤先生 (招标师)柏红翔 电 话:0737-2789888 15973773453 |
报名期限: | 2016/3/21至 2016/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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