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JLXDB-16-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已由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投字【2016】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一河(幸福南街-长白路)局部、规划二河(东海路-横七路)、规划三河(东海路-横七路)水体修复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白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规划一河(幸福南街-长白路)局部、规划二河(东海路-横七路)、规划三河(东海路-横七路)水体修复及附属设施工程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白城市生态新区 2.4 工期:2016年04月15日到2016年 11 月 30 日,共 230 日历天。 2.5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企业应按吉林省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申请人应持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后方可参加投标。注:《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需加盖法人章。 3.7 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3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材料员岗位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21日至2016年0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中兴东大路101号)报名后持回执单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材料员岗位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损坏、缺失,不予退还押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11日15时30分,地点为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白城市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生态新区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6-698202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130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943685961 2016年0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