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6934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新县城南规划横三横四路道路工程—B地块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大新县城南规划横三横四路道路工程—B地块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大新县国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大新县城南规划横三横四路道路工程—B地块项目编号:GXJL-2016-19建设地点:广西大新县 建设规模: 大新县城南规划横三横四路道路工程—B地块,位于大新县城南片区,路线设计总长为2941.526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包含的所有内容)合同估算价: 约3000万元 要求工期: 360 日历天招标范围: 大新县城南规划横三横四路道路工程—B地块,位于大新县城南片区,路线设计总长为2941.526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划分为两个分标,其中:一分标:建设内容包括横三路(东延长线)、横四路(东延长线)和B经路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二分标:建设内容包括纬1路、纬2路、纬3路、纬4路、纬5路、纬6路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道路工程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3月 21日至 2016 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企业法人代表持报名资料并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资料: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企业法人代表携带报名资料进行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下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国税、地税)、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总部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并加盖注册印章)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或以上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专职安全员的C证和五大员的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职称证书及二代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2014年1月—2016年1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附个人养老手册核对)、投标单位依法完税证明复印件(8-10月份)(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达到相应投资额,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投标单位2014年度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大新县人民检察院开具(自公告起止日内有效)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要求查询结果为投标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供资料原件现场核查。(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证书若已过期或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以上所有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以上人员均须注册在本公司,如果没有注册在本公司,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项目经理、手持授权委托书人、介绍信人、报名人必须为同一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 年3月 21日至 2016 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由潜在投标人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企业法人代表持报名资料报名成功后在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购买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4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开标活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jyzx.gov.cn)上发布。 8. 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标人:大新县国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大新县财政大厦7楼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01号联 系 人: 赵 工 联 系 人:郭 工 电 话: 0771-3630866 电 话:13077764355 |
报名期限: | 2016/3/21至 2016/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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