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9231603140201项目名称益林镇建新路及人民大道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32092316031402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益林镇建新路及人民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阜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审【2016】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益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益林镇建新路及人民大道 2.2工程规模:路面全长约1740M,宽46M。本次改造主要实施建新路(淮海路-振兴路)段及人民大道(建新路-铁路线)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动车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的改造。 2.3预算评审价:1383.63万元;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3209231603140201-BD-001益林镇建新路及人民大道道路改造工程路面全长约1740M,宽46M。本次改造主要实施建新路(淮海路-振兴路)段及人民大道(建新路-铁路线)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动车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的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9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8.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8.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11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1.下载时间 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 2.下载地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特别授权的单位其他负责人、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要按照阜办发(2013)64号文件要求参加中标约谈并签订诚信履约承诺书。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10%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为1383.63万元 七、付款方式: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付合同价的40%;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再付合同价的30%;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的一个月内,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 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益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益林镇 地 址:阜宁县帝景蓝湾5号楼204室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单海波 联 系 人:吴建佳 电 话:13901417358 电 话:15961922020 传 真: 传 真:0515- 872089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77078282@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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