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42省道与330国道连接线绿化提升工程(四标段)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安排。 二、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42省道与330国道连接线绿化提升工程(四标段)位于缙云县城新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苗木的种植、养护、种植土外购等;工程概算约8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浙江省外企业需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网上下载:2016 年3月22日起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yztb.com、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在网易邮箱上自行下载,账户:zjdfxrr@163.com,密码为:df123456。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为500元。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1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兴业大厦1154,电话:0578-2155726),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缙云县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联系人:徐先生 李小姐 电 话:0578-3019189 3315776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