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德新区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室外配套设施及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60332-GC01-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德新区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室外配套设施及景观绿化工程已由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德发改发【2014】29号文件及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德发改发【2013】1号文件、长德发改字【201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长德新区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景观及绿化铺装面积约2万平方米、亮化、水电外网、消防外网、弱电外网等工程。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招标范围:景观、绿化、亮化、水电外网、消防外网、弱电外网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且已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德新区。 2.6 计划工期: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9月30日。 绿化养护工期: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须拟派2名项目经理,其中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另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以公章为有效,内设机构章对外无效)。。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4年)不亏损。 3.7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23日至 2016年 3 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10室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无在建工程证明; (6)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考核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整个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8)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9)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10)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4.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德新区管委会开标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0431-8118805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姚萍 电话:0431—85832429转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