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丁香峪植树造林工程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丁香峪植树造林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丁香峪植树造林工程 4.工程地点:鞍山市千山风景区 5.投资总额:32万元 6.采购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计划工期: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总工期为30日历日。 二、合格承包商资格条件: 1.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证书。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可提供电子文档。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2.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2拟派驻本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的注册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是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4区级或区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后返还,复印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注:承包商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如不参加谈判,请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放弃理由或原因书面告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否则该承包商的行为将被视为恶意放弃并记入市政府采购诚信档案,所产生的后果由该承包商负责。 四、递交谈判保证金、竞争性响应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整)。 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24日16:00时前。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6 年 3 月 25 日14 : 0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地点: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评审原则、谈判方法 1.评审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2.谈判方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3.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六、本项目谈判的其他有关事宜,请联系: 采 购 人: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鞍山市 联 系 人:王忠钰 电 话:0412-2512119 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1号幸福大道小区 邮 编:114000 联 系 人:尚禹彤 电 话:0412-8896088 传 真:0412-88960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行 号:105223000041 银行账号:21001630103052502780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