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最迟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以澄清答疑的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为废标处理。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证明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备注:一、职称证上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二、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本工程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造师证书。 5.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9.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银行保函)。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在发包人确认收到中标人递交的履约保函后,向中标人递交同等金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10.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在招标人确认差额担保金已递交至后,中标人才能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差额担保的金额为本次招标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与中标价的差额(采用以下方式:银行保函)。 11.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连续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2.根据宁建规字〔2014〕2号文,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13.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