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简介: |
(编号: 3212831601130201BA002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兴市 2016 年度城区节点、游园绿化工程 已由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长批示 以 泰住建【2016】2号文 关于尽快组织实施 2016 年度城区节点、游园等绿化工程项目的通知 批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泰兴市 园林绿化管理处 ,现委托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龙河路东延两侧绿化工程、东阳路东侧绿地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 项目概况 ( 1 ) 建设地点: 龙河路东延两侧绿化工程:位于文江路至镇海路段;东阳路东侧绿地工程:位于东阳路东侧、曾涛路北侧。 ( 2 )规模: 龙河路东延两侧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 37263 平方米 ;东阳路东侧绿地工程:绿化面积约 26614 平方米。 ( 3 )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4 月 10 日 ( 4 )招标参考价:一标段 423.25 万元;二标段 359.99 万元。 ( 5 )招标工期:一标段 60 日历天;二标段 6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程分 2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一标段: 龙河路东延两侧绿化工程(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土方、绿化、园路、路灯等工程);二标段:东阳路东侧绿地工程(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土方、绿化等工程)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同时参加上述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2.3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 50% ,待养护、一年缺陷修补,成活率达到 98% 后付 30% ,余款在第二年养护结束、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 ]( 含 ) 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 或者 [ 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 或者 [ 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 ]( 含 ) 以上或者 [ 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 ]( 含 ) 以上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1 )业绩: 无要求 ; ( 2 )其他: 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的,若职称证书未显示园林绿化专业,则按《建城【 2009 】 157 号第五(七)条》执行,提供相关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3.5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的。 ( 2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2 、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 、项目部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6 年 3 月 22 日 0:00 时起,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 0:00 时止。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 5. 评标办法 5.1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5.2 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参考价下浮 16 % ,中标价为:一标段 355.53 万元;二标段 302.39 万元。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国庆路6号 地 址: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5室 邮 编: 225400 邮 编: 225400 联系人:唐亚武 联 系 人:钱 钱 电 话: 0523-87639667 电 话: 0523-8776651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日期: 2016 年 3 月 21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1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2 、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的一般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4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或园林类职称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5 、 主要施工人员证书(技术负责人等、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 ; 6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 http://www.txcetc.com 查询泰建招〔2014〕08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7 、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 8 、 近两年(2013、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评标办法及标准:评标定标办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