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宋慈湖花境景观提升工程(野花组合播种) 2016年03月24日 招标编号:明建招【2016】1010 开标时间:2016-04-06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宋慈湖花境景观提升工程(野花组合播种)(项目名称)已由福建中医药大学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中医药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为116482元,K=6%,发包价为10966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宋慈湖花境景观提升工程(野花组合播种),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第一茬15日历天,第二茬15日历天,合计3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第一茬4个月,第二茬4个月,共8个月。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若第一茬野花组合经验收不合格,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备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本项目的监理、设计单位或与本项目的监理、设计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至 2016 年 3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仟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4 月 6 日 0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中医药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 电子邮件: 657594392@qq.com 电话:0591-22861234,传真: 0591-22861053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电话: 0591-87716190 传真: 0591-83345700 联系人: 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工行福州大学城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 帐 号:1402 0208 2960 0000 729; 用 途:宋慈湖景观提升工程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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