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7259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郴州汝城县锦江路C段、福城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汝城县锦江路C段、福城路建设工程 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16]8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汝城县锦江路C段、福城路建设工程;2.2项目概况:锦江路C段(汝城大道至九龙大道段)道路总长446米,路幅宽26米,福城路(九龙大道至储能路段)道路总长258米,路幅宽20米;2.3投资额:1014.3898万元人民币;2.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2.5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2.6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2.7招标范围:汝城县锦江路C段、福城路建设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任职,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中标单位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全部到岗到位,在工程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且全部上网押证,否则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连续近6个月(2015年07月至2015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4.1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进行评标。4.2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6.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6.2报名方式: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3)有效期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4)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6)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2015年07月至2015年12月)社保证明资料;8)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带好上述资料原件并备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前来报名,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资料不齐全者将被拒绝报名。6.3报名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2016年03月28日至2016年04月01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A幢106房)。6.4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6.4.1报名成立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招标人处领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6.4.2投标人领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时须提交本项目预算评审价10%(约100万)的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开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开标后一律按照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原路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汝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zcin.com)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及解释权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5-8268382)、汝城县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5-8222413)。 10.联系方式招标人: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873582309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A幢106房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35-2480916 18673519324 |
报名期限: | 2016/3/28至 201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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