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工业园区光伏区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HL(BYNE)-2016-009) 1、招标条件 磴口县工业园区光伏区绿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该项目已经磴口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通知【2016】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磴口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磴口县境内。 2.2招标范围:光伏区内纬三路、经三路、经五路三条道路两侧绿化工程招标。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45日历天,养护期1年。 2.4付款方式:全额垫资。 2.5项目概况:光伏区内纬三路、经三路、经五路三条道路两侧绿化,工程总长5.7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单位均可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②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或林业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总工程师,且为本公司注册; 3.2外进企业市场准入备案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时间: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 4.2、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四季花城一区9#楼四单元507室 4.3、电话:0478-8756266 4.4、投标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A4纸),以下要求缺一不可,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开户许可证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师证 (8)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10)巴彦淖尔市外进企业投标登记表 (1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三证合一”者只需带营业执照)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kxggzyjyzx.com)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磴口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闫俊田 电 话:18747813329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分公司联系人:李东容 电 话:0478-8756266 15134999118 邮 箱:ychl_bynr@163.com 201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