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繁峙县兴城大街、兴城东路道路工程和滨河北路(兴隆小区段)绿化工程已由繁发改字【20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繁峙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为县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繁峙县兴城大街、兴城东路道路工程和滨河北路(兴隆小区段) 绿化工程; 2.2招标编号:SXJX-GC160412; 2.3建设地点:繁峙县城兴城大街、兴城东路、滨河北路; 2.4资金来源:县政府自筹; 2.5计划投资:本工程计划投资约1300万元; 2.6建设规模及内容:兴城大街:道路全长404.73米,红线宽为30米;兴城东路:道路全长243.79米,红线宽为9米;滨河北路:(兴隆小区段)绿化总面积4710平方米。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在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在近五年至少承建过一项同类型(市政道路)工程。 3.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3报名时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山西省建设工程规费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同时具备)原件报名,并携带上述资料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四份,所有原件将现场拍照存档; 4.4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繁峙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联 系 人:石成虎 电 话:1335350339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锦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欣 电 话:18835001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