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城区部分道路节点绿化及北化工园区7号路综合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招标项目单县城区部分道路节点绿化及北化工园区7号路综合提升工程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单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单县城市管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 三、项目名称:单县城区部分道路节点绿化及北化工园区7号路综合提升工程 四、项目编号:中慧单招[2016]0324-1号 五、项目概况: 1、谈判内容:单县城区部分道路节点绿化及北化工园区7号路综合提升工程,总投资约900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工程地点:单县境内; 3、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合格标准规定; 4、工期: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有效证件; 6.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 潜在供应商请于2016年3月 28日?2016年3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单县舜师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单县人民法院南)持以下资格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过期不予受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包,售后不退。 7.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2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到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被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 7.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临时)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有效证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三个月或上一年度的养老保险证明;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有效原件,还需提供两份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未装订的不予接收)。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报名同时同地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人: 采购人:单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单县衙门街北段 邮 编:274300 联系人:解先生 电 话:1826581889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 地 址:单县胜利路与平原路交叉口向西30米路北 邮 编: 274300 联系人:刘先生 杨先生 电 话: 15853040903 18254022278 发布人:菏泽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16时35分57秒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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