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2016年道路维修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JLHT-2016-045-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2016年道路维修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与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2016年道路维修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项目概况:长江路经济开发区辖区内道路维修,包括灌缝、罩面、大面积面层修补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辖区内。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施工工期:2016年4月28日—2016年8月28日。 2.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外埠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5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到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朱博雅 电 话:0431-8999197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吕洪水 电 话:0431-88466626
2016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