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九湾闽南水乡湘桥段建设 - 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十九湾闽南水乡湘桥段建设 - 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 已由 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漳龙发改审【 2016 】 6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 _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湘桥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建设主要以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与修缮、环境整治、配套设施改造等方面为重点,以展现闽南水乡的风貌,建筑和自然田园山水景观为主,该项目总投资估算 2500 万元,具体以财政预算审核价为准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与修缮、景观绿化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 人,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 ,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 [2014]6 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至 2016 年 3 月 27 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 http://()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 如光盘、 U 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K 值取 10 %~ 11.99% )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 16 : 00 前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 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 招标人指定帐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 400000 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 。 6.4 投标保证金账户 全称: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漳州农商银行东城支行 账 号: 9080216010010000271942 6.5 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 [2012]19 号》及《漳建易 [2012]12 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上午 8 时 30 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 U 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 根据漳政办〔 2015 〕 141 号文要求,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4 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已提交 “ 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 ” 者则无需提供。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道 689 号 ,邮编: 363005 电话: 13605061508 传真: 0596-2104582 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 20 幢 2007 室 ,邮编: 363005 电子邮件 : tianhe2031966@163.com 电话: 0596-2031966 ,传真: 0596-2031963 联系人: 小 李 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