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5GC06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创业园兴岗路等部分道路隔离带绿化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2]206号、象发改审批[2012]4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创业园兴岗路等部分道路隔离带绿化工程 2.2工程地址:城南高新创业园区 2.3建安工程造价:约100万元 2.4建设规模:兴岗路(宏兴路至美德路)、环城西路(滨海大道至宏兴路)、环城西路(兴岗路至里邻路)、美德路(兴岗路至兴园路)隔离带绿化工程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兴岗路(宏兴路至美德路)、环城西路(滨海大道至宏兴路)、环城西路(兴岗路至里邻路)、美德路(兴岗路至兴园路)隔离带绿化工程。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并无在建项目;要求配备初级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时间: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1日16: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04室。 4.2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④ 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⑤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和交易员证; 说明:以上①-⑤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均留存。申请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2016年 / 月 / 日至2016年 / 月 /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到11:30时,下午13:30到17:00时。交易员须持本人《交易员证》在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靖南路336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2016/月 / 日17:00时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 账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 8、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8.1 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抽取15家入围参加投标。 8.2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8.3 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经济开发区丹河路568号 地 址:丹城靖南路336号3楼 邮 编: 315700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林久安 联 系 人:徐慧敏(交易员) 电 话:0574-65783033 电话/传真:0574-6576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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