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同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叄级及其以上资质。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2~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园艺师执业资格证或园林绿化养护师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 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2年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为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及其以上园区绿化管养维护1个(含1个)及其以上业绩。 (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为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及其以上园区绿化管养维护2个(含2个)及其以上业绩。 (6)投标人201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7)如为云南省省外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在昆明市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提供分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 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采购、出让、竞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中选、成交)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