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6年城南新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已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16年城南新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城南新区世纪大道南、南环路北、解放路东、通榆河西范围内绿化养护,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服务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境内 2.3养护工期: 三年,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5月。 2.4标段划分: 本采购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投资额约2800万元。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养护工期 一标段2016年城南新区人民路以东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盐城市城南新区2016年城南新区绿化养护工程的实施,为世纪大道南、南环路北、解放路东、通榆河西范围内(人民路以东绿化养护),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为准。三年 二标段2016年城南新区人民路以西解放路以东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盐城市城南新区2016年城南新区绿化养护工程的实施,为世纪大道南、南环路北、解放路东、通榆河西范围内(人民路以西,解放路以东绿化养护),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为准。三年 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在前一标段评审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再作为后标段中标候选人,评审顺序:一标段(人民路以东绿化养护)→二标段(人民路以西解放路以东绿化养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园林绿化工程一级]; 3.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或者[园林绿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3. 3市外园林绿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盐资质核验表》或《盐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等合计不少于5人)及委托代理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3.8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9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10(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3)投标单位至少具备绿化养护项目专门洒水车一辆(洒水车为原装专业、不得改装,核定水容量不低于8立方米)、养护管理巡查汽车不少于2辆、电动三轮车不少于5辆(贴有明显养护标识)、割草机不少于10台、绿篱修剪机不少于20台、小卡车不少于1辆、割灌机和高空喷药机不少于2台、风送式喷雾机不少于1台、送弥雾机不少于6台及其它施工必备作业工具,并在城南设有项目部,中标单位进场后需按甲方要求另增加一辆原装水车(不小于8T),专职用于绿地冲洗。(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5)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6)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的或中标结果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 5. 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拾 万元整,(无论投几个标段,只需交纳一份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6663529)。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16年 3 月 29 日8:30至2016年 4 月 6 日17:30 。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002008002 从4月11起会员系统将只能凭CA证书登陆,请还未办理江苏CA的投标人尽快办理,同时完善诚信库信息,保证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无需现场审核,网络提交即可),未提交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会员将可能无法操作。 因新启用CA和诚信库,已适当延长了报名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请各投标人尽可能在报名截止日前一天工作时间操作,其他涉及会员系统操作也请尽可能提前进行,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因无法正常操作而错过报名期限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57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 联系人:辅工 联系人:陈霞 王立冈 电话:0515-86660096 电话:15862069088 051568606909 2016 年 3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