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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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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PK160293-01SG |
南京江北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京中交江北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新建高雄路、嘉义路、云林路、义林路、宜兰路、牌坊路、台南路、智城路及新建知城河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字[2014]368号、[2013]70号、[2013]72号、[2013]73号、[2013]75号、[2011]76号、[2013]77号、[2013]78号、[2013]89号、[2013]9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1897.88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海峡两岸科工园KGY-A5标项目 |
2、工程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 |
3、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400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工程;其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高雄路(淮月路-绿水湾北路)、嘉义路(淮月路-台南路)、云林路(淮月路-荣庄路)、义林路(新竹路-台中路)、宜兰路(淮月路-荣庄路)、牌坊路(嘉义路-高雄路)、台南路(淮月路-嘉义路)、智城路(环城西路-台中路)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雨水)工程、排水(污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市政综合管线工程;知城河(绿水湾北路-五华路)河道工程、景观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
10、工程规模:长度:11165.0 m;宽度:35.0 m;造价:40000.00 万元;桥长:132.4 m;单跨:12.0 m;道路设计类型【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城市主干路 ;灯架:836 套;灯具:1749 只。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五、资格审查办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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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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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作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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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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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9个为止。 3、招标人调整可选条件直至可选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9个的,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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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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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50%—70%(抽取数值为 50%、55%、60%、65%、70%),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2.0分,每降低1%扣2.0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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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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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2、投标的建造师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达现场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 (1)本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用手册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7)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 (8)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9)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投标人为建造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10)提供浦口区《诚信履约保障金到帐确认函》(第三联 退款联): (11)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本工程采用网上资格预审、网上招标,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申请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接收保函),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合同签订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款支付保函。 7、友情提示:(1)近期,有部分投标人因企业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帐户管理系统升级等原因,出现了基本开户帐号信息与企业提交录入“e路阳光”信用系统中的基本帐户信息不一致,同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与招标文件中约定不符,以及投标人经办人员不能提供“单位介绍信”等原因,导致银行窗口处无法正常打印“投标保证金到帐确认函”。为此,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认真校对本单位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帐户名称、帐号和开户银行名称等)与“e路阳光”信用系统中录入的企业帐户信息是否相符,如有不同,请投标人咨询本企业的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并按照“e路阳光”系统“信用库日常更新办事指南”的要求提前办理信息变更。同时,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交存相关条款,并按照要求进行缴存和办理“到帐确认函”。 (2)依据“关于印发《浦口区建设市场“诚信履约”及“清欠维稳”保障金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浦建工发(2015)3号)的要求;投标人在浦口区参与承发包活动之前,应办理《浦口区建设市场管理登记表》及《诚信履约保障金到账确认函》(第三联 退款联),投标时应将《诚信履约保障金到账确认函》(第三联 退款联)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办理地点:浦口区建工局(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一楼大厅,如果《浦口区建设市场管理登记表》及《诚信履约保障金到账确认函》(第三联 退款联)丢失,以浦口区建工局财务科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准。相关内容请登录浦口区建筑业网站(www.pkjzy.gov.cn)“通知通告公示公告” “相关下载”中下载。 8、根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文要求,本工程执行法定代表人开标前面谈制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细则(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是否完整可行、可靠、合理,满分2分。(1.8分≤优≤2分;1.6分≤良<1.8分;1.4分≤中<1.6分;差:无此项得0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是否得力,满分1分。(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项得0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完善、可行,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得力,满分3分。(2.7分≤优≤3分;2.4分≤良<2.7分;2.1分≤中<2.4分;差:无此项得0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善,措施是否得力,满分3分。(2.7分≤优≤3分;2.4分≤良<2.7分;2.1分≤中<2.4分;差:无此项得0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善,措施是否可靠、合理,满分2分。(1.8分≤优≤2分;1.6分≤良<1.8分;1.4分≤中<1.6分;差:无此项得0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是否齐全、合理,满分2分。(1.8分≤优≤2分;1.6分≤良<1.8分;1.4分≤中<1.6分;差:无此项得0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是否合理,满分2分。(1.8分≤优≤2分;1.6分≤良<1.8分;1.4分≤中<1.6分;差:无此项得0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有详细的、可行的处理方法及措施或合理化建议,满分3分。(2.7分≤优≤3分;2.4分≤良<2.7分;2.1分≤中<2.4分;差:无此项得0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是否完善,措施是否得力,满分2分。(1.8分≤优≤2分;1.6分≤良<1.8分;1.4分≤中<1.6分;差:无此项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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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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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3月29日17时43分到 2016年4月6日17时43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江北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京中交江北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兴隆路九号鼎业集团4#楼-7楼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
招标人邮编:211800 |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84651110 |
招标人联系人:赵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施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8530570-8005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7026782/57910072转188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37087517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