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院落景观设施项目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6/3/30 发 布 站:塔城地区 联 系 人:于雪燕 联系电话:0901—6227170 工程地址:塔城市巴克图路北侧 建设单位:塔城地区公安局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495 类 型:施工 监理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6/3/30 报名截止日期:2016-04-05 19: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工程监理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丙级及丙级以上 施工总承包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资质说明: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丙级以上)或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内容:
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CXJOY-20160329-1 1、塔城地区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院落景观设施项目经塔城地区发改委以塔地发改投资立[2016]2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塔城地区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院落景观设施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塔城市巴克图路北侧 建筑规模:警卫室、信访接待室及院内绿化、亮化、硬化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投资额:暂定495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6年4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6年6月8日 工期(日历天):45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监理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备案证或印章),造价员资格证或造价师注册证(均为原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3)监理企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现场土建、设备监理人员《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原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5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塔城地区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欧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贵江 联系电话:0901-6225916 报名联系人:于雪燕 联系电话:0901—6227170
2016年3月28日 |